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工本费的金额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咨询。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