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主旨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以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吸毒、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限制和适用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和适用范围。首先,夫妻共同债务应为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其次,夫妻共同债务应为合法、真实的债务,不能涉及非法活动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此外,夫妻共同债务应为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不能是一方单方面承担的债务。在离婚或分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和分割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限制和适用范围在维护夫妻关系和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双方可协商分割,如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限制和适用范围在维护夫妻关系和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