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什么 |
释义 | 1、一方的婚前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非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婚后债务。 一、离婚贷款该怎么处理 离婚贷款的处理如下: 1、如果借款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偿还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的欠条有效吗 夫妻离婚写欠条视为双方自行协议分配债务,可以约定债务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承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财产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引发财产纠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为:如果确认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一般均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债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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