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院开转诊证明就能按照正常比例报销,很多地方的三甲医院报销比例55%,如果有转诊证明就按照55%报销,没有的话就按照35%报销。也就是降低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