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审判中,主观因素和客观证据的比重是法官作出判决的重要考虑因素。主观因素包括犯罪意图、动机、行为态度等,客观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物证、证人证言等。虽然主观因素在职务犯罪审判中有一定的重要性,但是客观证据是最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只有在客观证据充分、具体、可信的情况下,才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确实存在,从而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贪污犯罪的动机、目的以及实施的方法、手段和程度等情节。 第六十七条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因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非法占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群众的财物。 第二百一十二条 在刑事审判中,法院应当将犯罪事实和证明犯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在庭审中向被告人宣读,并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对于承认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应当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对于被告人辩解或者无罪的证据,应当在判决中明确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