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及收取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及收取标准是什么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具体如下所述: 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 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二、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 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 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 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 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经济仲裁费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规定新的仲裁费用收取标准时,应当向有关物价部门申报,经物价部门核准后方能收取。更多相关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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