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房屋买卖中,为了避免承担税收,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签订阴阳合同。有些卖房者怕承担法律风险,拒绝买方要求签阴阳合同。其实,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因为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 所以,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他也不需要双倍赔定金。 卖房者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所以自然不存在双倍赔偿定金的必要。 实际中,卖房者需要双倍赔偿定金的情形包括违约和一房二卖等。因此,需要卖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显然不包括卖房者拒签阴阳合同。 实际中,要真签订阴阳合同的话,需要接受可能存在的下面的风险: 1、买方的风险: (1)真实意思认定的风险。由于价格、付款方式约定不清楚或者没法确定为真实意思,那就可能导致部分条款(特别是价格条款)不具有约束力,进而导致买卖不能顺利进行。 (2)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 (3)再售承担高费用的风险; (4)合同不成立的风险; (5)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2、卖方的风险: (1)宣告无效的风险; (2)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3)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另外,在阴阳合同中,一般是“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阴阳合同,那么就很可能两份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这其中的风险还是十分大的。 因此,要是不想让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什么问题的话,还是不要签阴阳合同,冒这个险。要是在买房者的要求下签了阴阳合同,最后因此产生损失,可能也很难找买房者承担损失。当然,要是因为阴阳合同产生纠纷,损失数额较大的,建议还是最好先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