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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怎样避免户口问题起纠纷
释义
    买卖二手房时,买方关注的重点主要放在房屋的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却经常忽略户口迁移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纠纷主要表现为: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买方的名下,买方已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但在不久之后,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之后才发现,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更有甚者,有些卖方的共同居住人以其户口尚未迁出为名,主张其对居住房屋具有居住权,因此拒绝搬出。如果碰到卖方共同居住人以户口为由拒绝搬出,则情况会更糟。买方花费巨资买来的房子只能看却不能住。如果想搬进购买的房屋,花费在诉讼上的精力和财力又将不可避免。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所售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相应的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因此,为避免因户口问题而引发的房产纠纷,买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核查户口簿登记情况。核查卖方的户口本,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但需注意户口簿只能反应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的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另一方面,户口本上的登记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可能与实际户籍状况存在差异。
    第二,预先到公安机关核实户籍登记。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理,买方可以委托律师或亲自到公安机关了解房屋的户籍状况。有的出售方承诺无户口,但仍应到公安机关核实。
    第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户籍问题发生纠纷,采取事后补救很困难,买方必须防患于未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把握三点:一是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具体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二是约定买方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三是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做出具体约定,明确违约责任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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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