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的因病产生的医疗费,若在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职工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报销。根据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超过6万的,才可以报销大额医疗保险。如果没有超过6万,就在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报销。新农合对象若符合大病再报销,不需要再提供清单,是在原先提供发票结算时,符合大病医疗部分已经直接予以结算的。大病救助报销需要的手续,主要是以本地区社保中心为主,因为不同的地区当地的医保政策也各不相同,所以按照本地区医保中心政策为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