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必须是出让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各项程序;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到有关机构进行使用权转让登记。 一、划拔房产能出售吗?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二、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5、有关税费。 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7、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8、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 9、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 三、买卖期房要注意什么?要怎么写转让合同? 期房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了解房屋情况,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和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时转让合同无效; 3、应到房屋备案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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