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即终审如何抗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的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申诉或抗诉: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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