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上述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