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股东不能直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必须先征求公司的意见。只有在公司拒绝或怠于提起诉讼时,股东才能行使该权利。不行。尽管公司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提起诉讼,但同样必须遵循前置程序的规定。这意味着当公司遭受不当行为损害时,股东不能直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而必须先征求公司对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见。只有在公司拒绝或怠于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股东才能行使代表诉讼权利。《公司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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