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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能否披露公司债务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披露公司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是股东个人的权利,转让只会导致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没有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是股东的私有财产权。根据上述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完全自由转让。股东会无需决议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只需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这里的一半以上是指人数,而不是表决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1、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公司欠款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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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