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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算不算受贿罪
释义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一、贪污受贿应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的认定:受贿:1、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贪污:1、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2、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二、受贿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受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受贿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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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9: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