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银行贷款要还吗 |
释义 |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后企业需要清偿银行的贷款。如果贷款有抵押物,可以用抵押物进行清偿;如果没有担保,就是普通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先清偿职工工资、医疗费用等,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此外,特定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被抵押物、担保物等。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拖欠银行的贷款是需要清偿的,如果银行贷款有抵押的,用抵押物进行清偿,如果没有担保的,就是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结语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需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是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将按比例分配。此外,一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基于法律关系占有的他人财产、抵押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部分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