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申请破产会查账吗 |
释义 | 不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50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况的,在清算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此外,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称简《破产法》,不再一一标注》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1)破产企业作为债务人,不能自行履行债权人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处理、处罚等决定。 一、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是什么? 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处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查确认和分配缴纳几道程序: 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况的,在清算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破产实践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时是已知债权人,即破产企业(《破产法》中将破产宣告前的破产企业称为债务人,将破产宣告后的破产企业称为破产人,本文中统称为破产企业,有时也称为债务人)账面上有欠缴税款等的记载;有时主管税务机关属于未知债权人,即破产企业的账面没有结欠税款等的记载。 法院或管理人往往选择下列方法之一作为通知程序: (1)不论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有欠税余额。都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对于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管理人、税务机关未参加清算的破产案,这样做较为稳妥。 (2)按账面是否有欠税记载决定是否通知税务机关,账面有欠税余额,通知税务机关申报;无欠税余额的,即不予通知。这样做法符合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3)不论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存在欠税余额,都不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债权。这种做法适用于税务机关派出代表参加清算的情况,其参加清算的职责主要应是清理结欠税款。 二、企业破产前转移资产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前可以转移资产,但申请破产前一年内转移的,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转移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倒闭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申请破产时,相关责任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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