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三年内可享受一次性不超过多些的创业补贴扶持 |
释义 |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到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该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在蓬江、新会、江海、鹤山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或到我市镇(街)、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2.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以下情形: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法律依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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