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车是给别人买的,别人又买了,现在车主不来过户,还说出事他不管,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车买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处理1、车买了对方不过户的处理方法如下:(1)买车后对方不依约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2)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3)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车辆过户的流程怎么走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或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我的车卖给了汽车经销商,他专卖给了别人,一直没有过户,怎么办? 法律分析:车卖给别人后,买受人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车主应积极联系买家,让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其次,可以通过刊登报纸《过户声明》,声明车已卖,在一定期限内买家必须来过户。如果和对方有买卖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还可以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他。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您好,我朋友的车卖给别人了,没有过户,有很多违规行为,他没有处理就报废了,对原车主有影响吗? 车卖了未过户,违章未处理、不年检对原车主的影响就是:如果不处理该车违章,不注销该车户口,以后该车主将不能办理任何车管业务,包括再购车上户,都是无法办理的。 而且该车以后所有的违章信息都会记录在原车主头上。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扩展资料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你好,我已经减肥了,但是我现在做不到他不退款。我该怎么办? 答应退款一直不退,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还以找律师面谈,可以给商户发一个律师函。若商户还不履行退款义务,则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承诺退款不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的情况,如果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必要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来解决该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骂我,然后他被我打了,我该怎么办 因骂人而被打的,该责任应算打人者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的饭卡在学校被别人捡到了,他刷了我80块钱,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吗? 储蓄卡被盗刷的,如果银行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银行的经营者、管理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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