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迁移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迁移户口需要三个手续。具体如下: 1、迁户口的一方,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未婚”; 2、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3、审批之后,依法将户口迁入该地。 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四种资料。具体如下: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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