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补偿。 一、骨髓捐献行为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捐献者与中华骨髓库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骨髓在与人体分离之后,可以被取得利用。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根据自愿、无偿原则赠与骨髓库。除了自愿、无偿原则,骨髓捐献中还有一重要原则,捐献者无特定对象原则。该原则是指中华骨髓库对于每一个捐献者捐献的骨髓,起初并没有特定的救助对象,而是为了所有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正是因为其没有特定的救助对象,所以该合同还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骨髓捐献的一般流程。 根据中华骨髓库的规定,捐献造血干细胞可以分为七个步骤: (1)申请入库:填写《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同意书》、《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表》,留下用于检测HLA等的血样; (2)血样检测合格后,将捐献者信息和检测数据录入资料库,等待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来检索配型; (3)HLA初配相合后再动员; (4)再次留血样进行高分辨配型复合检测,二者相合时,请志愿者签订捐献同意书及捐献协议书; (5)采前体格检查; (6)注射造血干细胞动员剂; (7)采集外周血造血干细胞; 公益捐献行为就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服务、救助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的行为。不特定多数人当因某种情形出现受到捐赠时,就是受益人。因此,骨髓捐献行为就是一种特殊的公益捐献行为,并不能因为出现了特定受益人时,才认定其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