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资没给该找谁 |
释义 |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欠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有权请求其支付,企业逾期不支付的,农民工可向人民政府主张权利进行救济,因为诉讼需要较长时间,不能尽快帮助农民工解决欠付工资问题,因此寻求政府救济解决较快。。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立案标准 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刑事立案的,及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的,可能可以争取作相对不诉处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乡镇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乡镇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乡镇企业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都包含哪些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范围如下: 1、以农民工为一方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 2、涉及农民工财产支付的劳动争议案件; 3、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4、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刑事案件; 6、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纠纷; 7、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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