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胎政策有哪些优待?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和大病医疗。生育保险待遇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纳税。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机构提供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教育;(2)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 二、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生育妇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些待遇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结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子女继续教育和未成年子女大病医疗三个方面。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性质的收入,不征税。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上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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