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领结婚证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么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要领取结婚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自愿结婚的当事人要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异的还需要持有离婚证明。 二、法院离婚案件再婚须要什么手续 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又再婚的办理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双方户口不在本地可以领结婚证吗 如果男女双方户口都不在本地,那么是不可以在本地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一般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常居住地公民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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