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有何权利劳动者有何义务 |
释义 | 用人单位有如下权利: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对劳动者的管理指挥权;组织劳动的权利;处分职工的权利;知情权(不能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生产、工作条件;支付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培训。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单位裁员有何条件 单位裁员的条件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职分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与企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样,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发放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以6个月计算,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商品房售预合同买受人有何义务 按约定建设并交付房屋预售商品房是一种期房买卖,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其最主要的义务。 首先,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事先获得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的商品房。 若需变更的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化确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退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作为开发商最为看重的是买受人的资金是否足额给付,所以就针对开发商的权利可以保留房屋的所有权。 这是开发商权利最有力的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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