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妨害公安的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湖北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侵占的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则受害人可以以对方涉嫌侵占罪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会予以立案。如果涉案金额数额达不到5000元的,则受害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 一、多发货买家不退报警有用吗 有用的。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卖家多发货,买家拒不返还的,买家构成不当得利,卖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买家返还,如果数额较大的,还会涉嫌侵占罪,卖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买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二、侵占罪判刑标准 法律对于侵占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数额在5000元以上,这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部和最高检没有对该犯罪设立立案标准。具体的立案标准一般是看侵占的金额,而金额的大小要看全国各地的法规的规制情况。 三、拾得遗失物是否构成侵占罪 拾得遗失物不构成侵占罪。捡丢失的物品不构成侵占罪,但拒不返还的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被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证明物品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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