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合同能否变更或者解除? |
释义 | 公司合并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公司合并合同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公司能否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1、看具体情况定。 2、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虚假的,该职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且经过警告以后不改正的,除了这些情形之外,公司无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依旧有效,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变更了员工调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分情况判断。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是不可滥用。 根据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造成不利的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劳动者对于工作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则立法目的无法实现。 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地点、报酬等无疑是劳动合同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任意一方拟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变更都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是基于迫使员工离职的目的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金。 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员工拒绝服从调整岗位,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应该支付单倍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没达成解除或者终止要怎么办 1,如果劳动者属于自动离职,没有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当自离一段时间后,按常理用人单位应该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可以打电话到之前的公司人事处叫相关人员帮劳动者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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