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合同是否是民法典新增的 |
释义 | 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以适应房产中介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合同类别混淆。中介合同是中介人提供媒介服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延续了“居间合同”的概念和条款。 法律分析 民法典将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修改为“中介合同”。此次修改考虑到大量房产中介企业涌现的实际情况,旨在避免合同类别混淆。除了合同名称的修改之外,民法典延续了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概念。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关于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和促成合同成立后的报酬等条款也得以延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