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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前需提前多久?
释义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依照协商解除和无过失性辞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相关规定。无过失性辞退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而经济性裁员则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开始裁员。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依照协商解除和无过失性辞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如果是经济性裁员,则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开始裁员。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劳动者办理了失业保险;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连续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用人单位在解除和无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操作。无过失性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经济性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开始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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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