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定义及说明 |
释义 | 民法典中有监护权,但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父母离婚后,监护权不受影响。监护人的确定受个人品格、能力、与子女关系、照顾能力等因素影响。在父母离婚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一致性,以及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情况。子女的意愿、年龄和性别也需要兼顾。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进行检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没有抚养权还有监护权吗 没有抚养权还是有监护权的。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与由谁直接抚养子女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即便是没有抚养权,监护权也是享有的,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确定监护权的因素 (一)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 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二)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 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三)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 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 结语 民法典确保了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无论是否有抚养权。即使没有抚养权,父母仍享有监护权。离婚后,父母的监护权不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无法行使监护权,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确定监护权时,需考虑父母的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以及与子女的关系,重视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精神支持。同时,应保证子女的教育和发展的一致性,兼顾子女的意愿、年龄和性别。法院在考虑子女意愿时应进行审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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