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书怎么办 |
释义 |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对于应当归还或赔偿的款项,可以直接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中进行划拨。对于其他判决拒不履行的,可以进行公告,同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每日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 一、以下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二审为什么不开庭? 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下来之后,负有义务的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书。一旦拒绝执行判决书,负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跟民事诉讼不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胜诉后,发现行政相对人不肯履行判决书的,自己有权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中发现行政相对人不肯执行判决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会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还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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