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股发行条件:1.前一次发行已募足,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连续3年盈利,可支付股利。3.3年内财务无虚假记载。4.预期利润率不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集完成,并且间隔一年以上。 2. 公司在过去的三年内连续盈利,并且能够向股东支付股息。 3. 公司在过去的三年内的财务会计文件没有虚假记录。 4. 公司预期的利润率能够达到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公司法》第134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八条 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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