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就医进行报销的方式如下: (1)先垫付后报销。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 (2)直接结算。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 (3)线下备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线上渠道。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局官网等方式办理。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是: 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 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 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在参加了医疗保险之后,若出现医保异地就医的情况,那此时也是可以使用自己的医保就医疗等费用进行报销的,但具体在报销的条件、需要的材料、办理的手续上面,可能与同城医保报销不太一样。 综上所述,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保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