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购买的房产算共同所有,男女双方住房补贴、公积金购买的房产拆迁时也算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况下按揭购房担保所购房产也应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购买的房产,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如果该方在婚后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然后以该收益购买房产,则该房产应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以男女双方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在住房改革后,实物补贴已被改为货币补贴。如果在离婚或一方死亡时进行拆迁,这些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处理,一般无争议。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取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来作为按揭购房的担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些房产也应视为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