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本改名字手续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申请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