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律师分析: 遗嘱人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1、需具备形式要件:自书遗嘱应当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并且注明当时日期以及本人签名;2、需具备实质要件: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所订立的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被他人欺诈、胁迫情况下所订立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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