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可在中心城区购房。 2、购房人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成都市就业,可在近郊区(市)县购房。 3、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4、新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早陆激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5、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为2年住房出租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6、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 7、鼓励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