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三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释义 | 律师分析: 福建省三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的待遇。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福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此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I资标准的,虹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虹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邮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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