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绑架后致人重伤,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 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发生的,应当按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