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别人打伤,已报警,后来私下解决,警察还会抓人吗 |
释义 | 1、故意、随意或聚众斗殴的伤害他人身体,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所谓“私下解决”,仅是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相应的因打人所导致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追究程序,仍然会依法进行。打人者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对方的书面谅解,是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在行政处罚范围内,如果警方认定案情比较轻微,双方已经和解,有可能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在刑事处罚的范围内,检察机关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受害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知罪认罪悔罪、主动投案自首,也有可能在法定原则内,结合其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不起诉决定。 2、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受害人轻微伤或轻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符合结伙殴打他人、一次殴打多人或多次殴打一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或以上的,即以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4、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或2人轻微伤、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随意殴打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或城市流浪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均以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以刑法292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2条、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