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要不要给孩子改姓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孩子需要改姓的,首先需要经过孩子父母的一致同意,然后男女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等材料,带着孩子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更改孩子在户口本上登记的姓名信息。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一、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但需要父母协商一致。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即抚养孩子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即使已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姓名。 所以说,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的。理论上在离婚后要想合法的更改孩子的姓氏,只能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一直的基础上进行更改。 二、小孩户口改姓需要什么程序 小孩户口改姓需要手续: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三、非婚生子可以由男方提出改姓吗 孩子不满18周岁,不通过父母双方同意是不可以改姓的。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离婚后孩子更改姓氏应该通过对方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必须经过父亲同意并且父母双方到场才能给十八周岁以下的孩子更改姓氏,十八周岁岁以上的孩子更改姓氏应该由成年人自行进行操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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