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之后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确实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况,债务人应该向法院履行判决。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一定债权人起诉就能胜诉,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债权存在,并且债务人存在不履行债务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足够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证言,录音等证据。如果债务人没有钱履行债务的,可以待债务人有钱后再要求其履行债务。 一、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收回债务人的借款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及时保留交易凭证和有关证据。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的异议,经济往来中,很多债权人都没有保留交易凭证和有关的证据。时间久远便失去了搜集有效证据的最佳时机,导致债权无法确定,造成败诉。 2、避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债权人不及时向债务人追讨欠款,诉讼时效届满后,法律不再予以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债权人即使口头或其他方式债务人催讨过债款,但没有就此固定证据,债务人以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则债权人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屡次推诿拒不偿还欠款,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所以要留存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 3、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胜诉且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未还款,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之前很难了解债务人的真实财产情况,可能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故意想债权人释放出没有钱的信号;可能是债务人隐匿财产,并非真正没有财产。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债务人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查到财产后法院有权冻结、查封、划扣债务人的存款,拍卖债务人的房产、车辆等。 二、第三方行使代位权拘留次债务人吗 第三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不会对次债务人进行拘留,次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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