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后如何取回? |
释义 | 赠与的房产在转移所有权前可要回,受赠人若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公证的合同及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法律分析 赠与的房产在为转移所有权之前可以要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房产赠与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房产赠与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悔,可以通过撤销赠与的方式来取回房产。撤销赠与的条件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的恶意欺诈、胁迫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的约定等情况。其次,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无法自理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撤销赠与。此外,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发现受赠人对房产进行了严重的滥用、破坏或者转让,赠与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房产。最后,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对赠与的财产有紧急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保全措施,冻结房产的转让或处置。总之,在房产赠与后,赠与人有多种法律救济途径来取回房产,具体的救济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结语 赠与的房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可要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可要求返还。公证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赠与规定。赠与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撤销赠与、法定代理人撤销、诉讼返还、临时保全措施。赠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取回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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