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处罚 |
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处罚: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文物过失损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对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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