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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关系纠纷的管辖法院
释义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劳动合同履行的确定上如果不明确,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一、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地在哪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资发放地是合同履行地吗
    产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工资地是合同履行地,而不是工资发放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向哪个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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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