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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有效避免建设合同纠纷
释义
    第一,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程序和环节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履行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第二,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1.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2.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程序、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法律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六条,根据我国当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为确保工程按合同计划顺利开工建设,发包方应按本《合同条件》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承包方带资承建。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由发包方在工程招标时通过编制工程的施工规划和资金流予以科学测定。其预付款总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10%~20%,第一次预付款金额应不小于预付款总金额的50%。《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七条,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今后为避免材料供应方面的责任交叉而导致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不宜由发包方自行采购材料后向承包方供应。若确因工程的特殊需要,发包方可指定材料的供应来源,而由承包方直接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但发包方还应承担由于指定材料供应来源引起承包方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责任。《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八条,发包方应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问题,原则上应采用本《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应按合理分担价格波动风险的原则,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若确因工程的具体情况难于采用公式法调价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详细提出能予科学操作的调价办法。《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九条,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违约和索赔等均属合同有序管理的正常范畴,应认真按本《合同条件》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时予以处理,以避免问题积累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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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