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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出院后出院后如何理赔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出院后的理赔问题,是需要根据受害者的住院凭证、收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肇事者请求损害赔偿的,其是可以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上的价款一和城镇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对于赔偿有争议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受伤者行政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其受害者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二、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伤残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实际不同情况具体分析的。对于属于工伤的情形:职工因工致残被通过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其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一到四级的情形,是需要赔偿伤残津贴的,对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山东省十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四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个月。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以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还有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详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对于属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是需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的。对于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等相关费用。其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对于属于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是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因此其赔偿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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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6: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