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服务企业的设立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筑面积须在1万平方米以上。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需要的证书如下: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物业管理公司注册的首要证件; 2、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需到银行办理独自的银行账户; 3、物业资质证书,新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按照三级资质的证书要求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