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等资金池业务特征的大集合产品。 法律依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服务保险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保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防范利益冲突。 第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投资者投资保险资管产品,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