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建立、变更、终止合同。但在变更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该条款将被认为无效。因此,在招投标合同中改变法律适用是不允许的,因为法律适用具有强制性,不得由当事人单方面决定或改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变更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约定的条款无效,但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目的不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综上所述,招投标合同中改变法律适用是不允许的,因为法律适用具有强制性,不得由当事人单方面决定或改变。 |